企业名称 |
黑龙江正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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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生产 许可证号 |
兽药生产证字08054号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231200098991745P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马金华 |
企业负责人 |
杨春华 |
生产负责人 |
杨万秋 |
质量负责人 |
杨艳坤 |
生产地址 |
黑龙江省肇东市经济开发区(肇昌公路6公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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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2024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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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肇东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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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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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质检室标注为“留样室”的房间存放4箱医用酒精、包材、废弃样品等,且未发现留样,不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三条和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 2. 灭活疫苗生产线抗原接收间百级层流罩尘污严重,地面有大片污渍,不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八十七条规定。 3. 卵黄抗体生产线灭活间所有压力表检定日期均为2022年12月5日,不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九十一条规定。 4. 浓缩灭活间温湿度计显示温度与监测记录不符,不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九十一条规定。 5. 标签库现场仅存1种标签和3种说明书,鸡新城疫、禽流感(H9亚型)二联灭活疫苗(LaSota株+WD株)和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禽流感(H9亚型)三联灭活疫苗(LaSota株+M41株+WD株)实物与台账不符,不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 6. 生产线大部分房间缺少清场合格证,不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7. 质检室现场存放的支原体检验培养基均过期,不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8. 外源病毒检验试剂缺少来源记录,不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二百二十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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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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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对“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精制蛋黄抗体”和“鸭病毒性肝炎精制蛋黄抗体(LY-20株)”两个品种3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样,经检验,1批次鸭病毒性肝炎精制蛋黄抗体(LY-20株)检验不合格。黑龙江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兽药管理条例》正在对该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其中,违反《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问题已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经检查组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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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年4月21日 |
主办单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4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050467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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