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内蒙古积极响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计划按照“样板先行、分步达标”的原则,到“十四五”末,实现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服务全覆盖。方案印发以来,全区落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1.2万名,完成“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初步任务。
突出达标要义。2018年,内蒙古颁布全国首部《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管理规范》,通过4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立体覆盖”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格局。在现有基础上,未来四年,着力推动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推动全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巡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做到巡查达标;推动全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规范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做到管理达标;2022年推动全区30%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网格化管理达标,2023年网格化管理达标的苏木乡镇达到80%,2024年达到100%,做到分步达标。
突出精准要义。建设“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划定11315个行政村网格,670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网格,确定11315名协管员,1139名监管员,为盟市、旗县检测机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配备移动手持终端2000台.协管员完成巡查任务后,通过手持终端直接将数据上传到网格化管理平台,使网格化管理更加便捷、透明。首次开展农畜产品生产主体备案登记管理,推动全区21478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企业、种养殖大户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上完成备案登记,实现备案主体归口到协管员管理,协管员归口到乡镇管理,构建起“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社区)—生产主体”完整、精细、清晰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突出追溯要义。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与追溯同步推进,各级农牧部门加大对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的保障力度,2022年将为不少于3000家生产主体配备合格证打印机。由村级协管员督促指导生产主体下载“生产主体生产过程管理系统APP”,生产主体通过APP为自产农畜产品开具电子合格证,市场监管部门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作为准入条件之一,消费者通过扫码可以看到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依据、产品产地、生产企业和联系人等信息,推动食用农畜产品实现从产地到市场到餐桌的可追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