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考虑当前尚无符合兽药GCP要求的骆驼用药临床试验机构,为鼓励骆驼用药研发,骆驼用药临床试验可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30号第四条要求执行,临床试验承担单位可不需报告和接受兽药GCP监督检查,但试验方案、过程和原始记录应按照兽药GCP要求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