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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用中化药咨询常见问题63:最近批准的米氮平软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71号)明确为“兽用处方药”,请问在此之前批准的米氮平软膏说明书和标签是否需要增加“兽用处方药”标识?
发布时间:2025-01-20
来源: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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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最近批准的米氮平软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71号)明确为兽用处方药,请问在此之前批准的米氮平软膏说明书和标签是否需要增加兽用处方药标识?

解答:需要,企业应按照《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兽用处方药目录(第四批)》(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0号)等要求,增加兽用处方药标识,在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71号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印刷新的说明书和标签。原标签和说明书在此期间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