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分析
网站地图
所长信箱
首页
机构简介
中监所介绍
简介
所徽
所歌
方针主旨
现任领导
内设机构
专业组织
重点实验室
联系方式
新闻动态
综合要闻
行业动态
所内动态
图片新闻
滚动新闻
业务工作
评审评价
检验检测
检验公正性申明
送检须知
检验流程
检验检测时限
业务联系电话
质量监督
兽药GLP/GCP监督检查结果
兽药GMP生产线名称
兽药监督常见问题
标准制定
菌毒种保藏
科学研究
科研信息
科研成果
科研项目
科研政策
研究生教育
兽药数据
党建工作
党务动态
群团工作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法规规章
农业农村部公告
规范性文件
公示通知
公示
通知
专题专栏
兽药二维码追溯
资料下载
工作动态
规章制度
访问分析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咨询服务
>
评审评价
兽用中化药咨询常见问题56:一类新兽药靶动物药物代谢试验能否在无GCP和GLP资质机构单位开展相关试验?
发布时间:2024-02-0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
打印
问题:一类新兽药靶动物药物代谢试验能否在
无
GCP
和
GLP
资质机构单位开展相关试验?
答案:经农业农村部评审中心组织专家研究并请示畜牧兽医局后,答复如下:鉴于放射性标记试验的特殊性,一类新兽药靶动物药物代谢试验可在非
GCP
或
GLP
机构开展相关试
验,但要符合相应的质量管理与技术要求,以备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