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通知 > 通知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
第八届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3
来源: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打印
各有关单位:
  第七届中国兽药典委员会自组建以来,在农业农村部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中国兽药典(第七版)》编制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确保《中国兽药典(第八版)》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章程》规定,按照工作计划,我办启动第八届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委员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立场,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身体健康。
  (二)熟悉并热爱兽药标准工作,能够积极参加兽药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职责与义务。
  (三)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四)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兽药标准国内外动态,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五)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六)熟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有兽药典或兽药标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有多年相关工作经验,当前仍在生产、检验、科研或临床一线,能够承担标准制修订和验证工作者优先。
  (八)能够代表所在单位完成本届任期(五年)内相关工作。临近退休、不足一个任期(五年)的,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专业领域
  委员候选人的知识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特长应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专业领域:
  (一)化学药品:制剂工艺、质量控制、检验检测、合成工艺、结构确证等。
  (二)抗生素:制剂工艺、质量控制、检验检测、发酵工艺、结构确证等。
  (三)化药药理、临床:药效、药代动力学及兽医临床等。
  (四)中兽药:制法工艺、鉴别鉴定、质量控制、检验检测等。
  (五)中兽药药理、临床:中兽医基础理论、中兽药药理临床、药材资源开发等。
  (六)病毒类生物制品:病毒类生物制品的毒种分离鉴定、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验检测等。
  (七)细菌类生物制品:细菌、支原体等类生物制品的菌(虫)种分离鉴定、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验检测等。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申请人须填写《第八届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和《第八届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委员拟推荐候选人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请如实填写报送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请人的申报资格。
  (二)推荐单位应对内容进行审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单位负责人须在推荐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须与登记表中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三)请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邮寄至我办。所有报送材料将作为技术档案存档,不再退还本人。
  同时将电子版推荐表(含电子照片的Word版)及基本信息登记表(Excle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CVP8-单位名称-姓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晓钰、董玲玲、于晓辉
  联系电话:62103547
  电子邮箱:yaodianshengyao@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科技楼
  邮政编码:100081
  附件:
  1.第八届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2.第八届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委员拟推荐候选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23日

1. 第八届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2. 第八届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委员拟推荐候选人基本信息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