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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关于设立兽药综合业务咨询服务窗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6
来源: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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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兽药监察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以下简称“中监所”)设立兽药综合业务咨询服务窗口,面向兽药行业提供评审、检验、监督等相关法规、政策、技术咨询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地点

  中监所生药楼大厅一层。

  二、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一)设立兽药检验服务台。申请人按照中监所业务管理处样品管理员协商确定的预约时间,到大厅检验服务台办理送样手续,同时可现场咨询检验相关注意事项和相关问题。

  (二)开展“面对面”咨询交流。兽药研发机构、生产企业可就产品研发、注册评审、文号审批、检验检测、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堵点和难点问题提出“面对面”交流申请,中监所统筹安排相关责任处室负责人以共同研讨、现场办公的方式解疑释惑。针对兽药行业实际发展状况、发展瓶颈和发展需求,兽药行业创新发展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对我所履职兽药全产业链质量监督和全生命周期评审评价等工作的意见建议,中监所统筹安排所领导适时与行业代表进行沟通交流。

  (三)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行业从业人员可通过大厅设置的监督意见征集箱或者网络监督意见征集邮箱及时反映我所履职兽药评审、检验、监督等职能的意见和建议。

  三、有关事项

  (一)预约送样。送样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送样前,应充分做好样品准备工作,保证送样样品符合收样要求,确保一次办结。

  (二)“面对面”咨询交流。产品研发涉及的试验设计、标准制定等重大问题,不在咨询交流范围之内。

  (三)申请人需填写“面对面”咨询交流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背景资料。“面对面”咨询交流时间由中监所按照统筹管理、集中办理、分类安排的原则统一安排,并提前通知申请人。

  (四)“面对面”咨询交流申请表请发送至中监所业务管理处邮箱psyw2025@163.com(网络监督意见征集邮箱);或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威地科技大厦512室,肖玉莹:010-62102800。

  (五)兽药综合业务咨询服务窗口自2025年5月30日起运行。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面对面咨询交流申请表

申请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拟咨询问题清单

一般

咨询问题

 

重大问题、主要政策

建议等

 

申请人参加现场咨询人员名单,包括职务、工作内容和工作单位

 

申请人公章及申请时间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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