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牲畜耳标使用管理,推广使用牲畜电子耳标,提高牲畜可追溯性,我部组织制修订了《牲畜耳标技术规范(修订稿)》《牲畜电子耳标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1.牲畜耳标技术规范(修订稿)
2.牲畜电子耳标技术规范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1月11日
主办单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4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05046798号
网站维护: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信息处
网站保留所有权,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