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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82110)网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0
来源: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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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特制定本公告。
  一、报考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具备以下报考条件:①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②补修六门以上(含六门)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由补修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符合以上条件者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13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三)相关要求
  1.考生须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2.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最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其他报名及网上确认的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要求。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四)考生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应详细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确保2026年6月30日前有效),以便发送复试通知等。凡因电话、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材料无法寄达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历年考试真题或参考资料。工作时间内接待咨询。
  (六)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北京市相关工作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2110
  单位名称: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网  站:http://www.ivdc.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娜老师
  联系电话:010-62103540 
  电子信箱:ivdc821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