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单位简介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以下简称中监所)始建于1952年,是农业农村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作为国家级兽药评审检验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兽药评审,兽药、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检验和兽药残留监控、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菌(毒、虫)种保藏,以及兽药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标准品和对照品制备标定等工作。中监所拥有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WOAH、FAO参考实验室、参考中心、保藏机构,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和农业农村部学科群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兽医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所70多年来,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35项,其中,猪瘟兔化弱毒疫苗、布鲁氏菌病活疫苗(S2株)、猪喘气病弱毒疫苗、仔猪副伤寒弱毒和梭菌多联干粉苗在国际上均处于领先地位。中监所集科学研究、检验检测、标准物质研制、评审评价、质量监督为一体的特色师资体系和平台,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优良的教学资源和条件。毕业生分布在国内外兽药研发、检验、监管,以及动物疫病防控等领域,在动物疫病防控、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及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障等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招生类别
中监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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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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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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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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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00
兽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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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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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基础兽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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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中国现代农业
联合研究生院
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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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预防兽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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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动物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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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00
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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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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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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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2.所有考试科目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发布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具备以下报考条件:①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②补修六门以上(含六门)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由补修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符合以上条件者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3.相关要求
(1)考生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最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其他报名及网上确认的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要求。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及方式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8:30—11:30,14:00—17:00。
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笔试)。
(二)初试科目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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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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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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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00
兽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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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基础兽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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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5化学(农)
④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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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预防兽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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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动物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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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00
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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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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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15化学(农)
④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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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绩公布
中监所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若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另行通知。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复试分数线:在教育部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基础上,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中监所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时间:拟于2026年3—4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审查结果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一般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面试、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等内容,具体考核方式将在复试前通过相关网站公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信息核查、面谈或函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调剂:中监所将根据第一志愿考生报名考试情况确定是否接收调剂考生,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8.纪律要求: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二)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一般录取要求和农学、动物医学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
(三)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转入中监所。
八、学制
中监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因特殊情况经批准最长可延期2年毕业。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中监所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学费于每学年开学时一次性交清。
研究生在读期间(不含休学、延期毕业等),每月可获助学金600元、助研津贴800—1400元。此外,中监所还设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期刊论文奖、优秀班干部奖等奖项。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中监所本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生物实验基地位于北京市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33号。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普通计划研究生第一学年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兽医学院(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进行基础课程学习。专项计划研究生,第一学年在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进行基础课程学习。
中监所硕士研究生均提供三年住宿,具体住宿地点视培养地点确定。
十一、毕业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应达到中监所硕士学位授予要求,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中监所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规定给予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中监所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专业知识、业务素质、身体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十三、其他事宜
(一)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中监所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四)考生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应详细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确保2026年6月30日前有效),以便发送复试通知等。凡因电话、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材料无法寄达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中监所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历年考试真题或参考资料。工作时间内接待咨询。
(六)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2110
单位名称: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网 站:http://www.ivdc.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娜老师
联系电话:010-62103540
电子信箱:ivdc821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