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至30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海淀本部和大兴基地进行了实验室认可复评审。
评审专家组依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以及相关认可规则文件,对全所兽用化药、兽用生物制品、兽药残留、兽医器械和动物疫病等5个检验检测领域实验室技术能力以及体系运行有效性、符合性进行了严格审核。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中监所实验室活动规范,技术能力和体系文件持续有效,运行情况符合规定,建议持续维持认可资格。
此次实验室认可复评审,进一步规范了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为切实履行兽药监察职责奠定了基础,为保障兽药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