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专家委员会成立于2021年,归口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管理,旨在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充分发挥相关领域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所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藏管理相关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起草和审核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
(三)对保藏机构提出的拟销毁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开展评估,并提出建议;
(四)开展相关国际组织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跟踪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技术发展动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和工作建议;
(六)审议和修订委员会章程、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七)承担农业农村部委托的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八)完成农业农村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