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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评审中心关于推荐兽药评审咨询专家库候选人的函
发布时间:2022-07-13
来源: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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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兽药注册评审工作咨询技术支持,根据《兽药注册评审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以下简称兽药评审中心)设立兽药注册评审咨询专家库(以下简称咨询专家库),现组织开展兽药注册评审咨询专家(包括生物制品、化学药品、中药)候选人遴选工作。请你单位按照有关条件推荐候选人,于2022年7月31日前将纸质推荐表及电子表报兽药评审中心。

 

  一、兽药注册评审咨询专家候选人基本条件

 

  (一)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二)坚持原则,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三)在相关专业具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进展,一般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四)熟悉有关兽药管理法规,了解兽药领域发展趋势,有分析、评估、判断复杂研发试验数据的经验与能力。

 

  (五)能按时完成日常咨询、参加兽药咨询会议,并按要求承担和完成兽药咨询工作。

 

  (六)原则上不属于政府公务员系列的人员(不含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七)大型养殖场或宠物医院的临床兽医师必须具有执业兽医资格证,从事兽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

 

  (八)聘任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兽药评审重大改革与发展决策咨询专家库专家及特殊领域和专业的专家除外。

 

  二、联系方式

 

  (一)地址及邮编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威地科技大厦606房间)。

 

  邮编:100081。

 

  (二)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按照附件1分类:通用咨询专家库(7、9、10)、生物制品治疗领域咨询专家库(1、2、3、4)专家推荐表(附件2)请发至电子信箱shengyao3564@163.com

 

  电话:010—62103564

 

  联系人:刘建美

 

  2.按照附件1分类:通用咨询专家库(1、2、6、8)、化药治疗领域咨询专家库(1、2、3)、残留与环境评估咨询专家库(1、2)专家推荐表请发至电子信箱hypszx2020@163.com

 

  电话:010—62103559

 

  联系人:李思奇

 

  3.按照附件1分类:通用咨询专家库(3、4、5)、中药治疗领域咨询专家库(1、2、3)专家推荐表请发至电子信箱hypszy@163.com

 

  电话:010—62103559

 

  联系人:李萌

 

  附件:1.咨询专家库及专业组成

 

  2.兽药注册评审咨询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咨询专家库及专业组成.docx
附件2:兽药注册评审咨询专家候选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