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充分可靠的临床研究数据是评价申报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重要依据。为保证兽用中药临床试验结论确实可靠,本指导原则旨在通过科学、系统地分辨鸡外感风寒证证候特点及其演变规律,对诊断标准、纳入标准和疗效评价进行规范,同时解决中兽医诊断条目缺乏权重的问题,为精准辨治鸡外感风寒证,促进其在兽医临床与科研中的应用,开展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提供指导。
研究者根据本指导原则要求,结合鸡的地域、日龄和品种等因素,在研究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依照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研究应以有效性和安全性为纲,贯穿整个目标适应证研究始终,增强辨证论治过程研究的科学性、可靠性和一致性。
鸡外感风寒证是禽类常见疾病。鸡患该病证,多由于饲养管理不良,气候突变,寒风侵袭,热天突然开水帘,寒天露宿,久卧冷地,风寒之邪束表;或长途运输(特别是小鸡),损伤正气,风寒之邪乘虚而入所致。风寒病邪侵袭肌表,肺卫受损,致肺宣降功能失常,病鸡表现为精神不振,食欲减少或废绝,发热恶寒,扎堆拥挤,喙冷寒颤,羽毛蓬乱耸立,脚趾寒凉,鼻流清涕,流泪,打喷嚏,甩头鸣叫,咳嗽气喘等症状。失治误治,病鸡尤其雏鸡,风寒入里化热,病情迅速加重,可致死亡率升高。临床中因气候突变所致的鸡(群)罹患上呼吸道卡他性炎症、气管炎、支气管炎、气囊炎等病症的病理过程可出现外感风寒证。
二、临床研究要点
用于治疗鸡外感风寒证中药新兽药的临床试验应是目标明确、设计科学、质量可控和实施规范的一系列研究过程。临床试验需要根据临床前研究结果,拟定临床研究的目的,明确新兽药的中兽医适应证候,确证新兽药临床应用的功能主治及用法用量。
(一)临床试验目的和定位
用于鸡外感风寒证中药新兽药的临床功能主治定位一般可从以下方面考虑:
1. 消除或改善病鸡的主要症状 鸡外感风寒证恶寒扎堆、发热、流涕和咳喘等主要症状得以恢复。
2. 改善病鸡的整体状况 通过治疗鸡外感风寒证,病鸡精神、食欲、运动等恢复正常,病情得以完全控制,恢复或提高生产性能。
3. 控制病情的进一步发展 鸡外感风寒证,如不及时治疗,或失治误治,部分病鸡可能会进一步恶化,导致表寒入里化热,病情转化传变,加重病情,用药可以阻断鸡外感风寒证的转化传变或加重。
(二)临床证候诊断标准
依据中兽医理论方证相应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临床实际可操作的鸡外感风寒证诊断标准。
主症:发热,恶寒扎堆,鼻流清涕,咳嗽,甩鼻。
次症:精神不振或萎靡,采食量下降。
诊断标准:具备全部主症,且至少1项次症,可诊断为鸡外感风寒证。
(三)病例纳入标准
1. 患病鸡符合外感风寒证证候诊断标准。
2. 主症全部达到中度及以上,且次症中至少包含1项中度及以上症状。
3. 试验前2周内,未使用过影响受试药物评价的药物。
4. 试验动物来源明确。
5. 试验场负责人知情同意。
研究者可根据鸡外感风寒证症状严重程度进行症状评分,见表1、表2。表中数据为示例,具体研究可根据鸡只品种、日龄、养殖模式和季节等实际情况确定症状严重程度等级和分值,并制定详细的观测方法和判定标准,包括具体操作方法、观测时点、计时时间、对应次数等。表中指标以病例个体进行评价,所得数据为个体数据。
表1 鸡外感风寒证主症评分示例
指标 |
正常(0分) |
轻度(2分) |
中度(4分) |
重度(6分) |
体温 |
40.6℃~43.0℃ |
43.1℃~43.7℃ |
43.8℃~44.5℃ |
>44.5℃ |
恶寒 |
无 |
轻微聚拢,被毛粗乱 |
羽毛蓬乱逆立,相互拥挤扎堆 |
羽毛蓬乱,扎堆挤压,喙冷肢冷 |
甩鼻及鼻涕 |
无 |
偶有甩鼻,甩出少量清涕 |
不时甩鼻,甩出较多清涕 |
频繁甩鼻,甩出大量清涕 |
咳嗽 |
无 |
偶有咳嗽 |
咳嗽 |
咳嗽加重,静息时可以听到鸡明显的喘鸣音 |
表2 鸡外感风寒证的次症评分示例
指标 |
正常(0分) |
轻度(1分) |
中度(2分) |
重度(3分) |
精神状态 |
精神正常,反应灵敏 |
精神欠佳 |
精神不振,反应迟缓 |
精神萎靡,拥挤嗜睡喜卧或站立不稳 |
采食 |
正常 |
采食时间延长,但无剩料 |
采食时间明显延长,且有少量剩料 |
采食时间明显延长,且有较多剩料 |
(四)病例排除标准
1. 有外感风寒证以外的证候或疾病的病鸡。
2. 发病后濒临死亡,预后不良难以救治的病鸡。
(五)试验分组及给药方案
试验分组遵循随机、盲法、对照和重复的原则。实验性临床试验设置三个剂量组(即高、中、低剂量组,中剂量一般为临床推荐剂量)、药物对照组和安慰剂(不治疗)对照组。扩大临床试验可仅设置临床推荐剂量组和药物对照组,或临床推荐剂量组和安慰剂(不治疗)对照组。给药方案包括给药途径、给药方法、给药剂量、给药频次及疗程等。
(六)对照药物选择
对照药物应为已上市产品。选择对照药物应遵循同类可比、公认有效的原则。在试验方案及报告中应阐明对照药物选择的依据,分析二者功能以及适应证的可比性,并明确其通用名称、含量、规格、批号、批准文号、生产企业、有效期及说明书等。对照药物用法和用量应与批准的内容一致。
(七)观测时点及疗程
根据药物特点和前期研究信息合理设置观测时点及疗程,并根据研究目的的不同,科学设计观测方法和观测内容等。
(八)有效性评价
以证候疗效判定标准进行有效性评价。中兽医证候疗效指标为复合性指标,包括主症和次症的消除、改善或控制,并可通过共同积分的改变进行评价。应重视各指标权重赋值的合理性。
证候疗效评价,可以采用主症加次症的积分值计算。证候疗效判定标准积分值下降程度:临床痊愈,≥95%;显效,≥70%;有效,≥30%;无效,不足30%。
选择合适的统计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受试药物组间、受试药物组与药物对照组或安慰剂对照组进行差异显著性比较,结合临床价值,确定受试药物的治疗效果。
(九)安全性评价
临床试验中,需关注证候变化情况以及疾病进展情况,观察不良反应,并及时评估可能存在的用药风险。必要时,可以结合受试动物疾病相关检查进行安全性评价,如检查某些能够反映疾病病情进展的理化检查指标等。
(十)试验质量控制
临床试验中,应当选择适当的方法,便于观测和记录病鸡在试验过程中每天的症状和体征。
对于主观评价指标,质量控制至关重要,研究者应对试验操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以保证数据的可靠性。若在试验的某个阶段(如探索性试验阶段)未采取盲法设计,应着重注意保证评价者与数据分析者均处于盲态,降低偏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