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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 第1704号(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2-02-01
来源:农业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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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7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审批等13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见附件),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第446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201/t20120131_2472262.htm


附件: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