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业务发展
中心动态
业务工作
政策法规
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
发布通告
国内指导原则数据库
中药
化学药
生物制品
国外参考指导原则
通知公告
信息公开
沟通交流
党建工作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通知公告
关于兽用中化药产品注册资料补充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2
来源: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
打印
申请资料装订补充要求
一、用于申请资料原件装订的材料,不能包含或产生可能损害归档文件的物质,不使用回形针、燕尾夹、热熔胶、办公胶水、装订夹条、塑料封等装订材料进行装订。
二、申请资料原件使用“三孔一线”方式装订。打孔圆心距纸张左边距一般应为1.5~1.8cm;相邻两孔圆心距离一般应为8.0~8.5cm,三孔间距相等。
三、装订后的资料应平整、牢固,做到文件不损页、不倒页、不压字。
正确装订示例:
错误装订示例:
注册申请资料封面样稿
正确式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