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比对试验目录产品审查常见问题1:兽用中药、化学药品首次申请文号时,3批样品的复核检验项目未覆盖兽药质量标准中所有检验项目。
依据农办牧[2022]7号通知,兽用中药、化学药品首次申请文号时,在该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展复核检验的,3批样品的复核检验项目应覆盖兽药质量标准中所有检验项目(原料药的性状项下溶解性、引湿性可以不检),在该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完成复核检验的,应按要求提交1批样品全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