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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兽药评审交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3
来源: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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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兽药注册申请人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认真履行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评审工作职责,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兽药评审交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兽药评审咨询日交流。 

  2、畅通电话等咨询交流,化药和中药咨询电话为01062103563、生药为01062103567,时间为每周一下午14301630。申请人亦可采用网上交流、信函交流等方式进行交流。 

  3、不接受与兽药注册无关的咨询,不进行研发技术培训。 

  经审批确需进行现场交流的,严格按照北京市和属地疫情防控规定执行。进入咨询现场需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务必自觉、正确、全程佩戴口罩,落实好个人防护等相关防疫措施。申请人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不应申请及办理现场咨询相关业务。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中监所化药评审处供稿)